第18集:创建特区
1978年10月10日,邓小平在会见德国客人时明确使用了“开放”一词,他说:“现在是我们向世界各国学习的时候了。”在1978年11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,习仲勋在发言中,谈到希望大胆发挥广东毗邻港澳的优势,可以把经济工作做活做好。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:“广东、福建实行特殊政策,利用华侨资金、技术,包括投资设厂,这样搞不会变成资本主义。”“我们是全民所有制,如果广东、福建八千万人先富起来,没有什么坏处”。1979年的中央工作会议,正式讨论了广东省和福建省的提议,明确提出:在沿海少数有条件的地市,划出一定的地区,如广东的深圳、珠海、汕头,福建省厦门,上海市崇明岛等单独进行管理,作为华侨和港澳商人投资场所,深圳、珠海两地可先行试办。在中央推动下,1985年,长江三角洲、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;1988年,海南省成立,海南岛开辟为经济特区;1990年,上海浦东开始开发、开放,中国进一步形成了对外开放的新格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