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二级建造师注册一次有效期为三年,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,要申请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,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时间为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,延续注册有效期为三年。
2、初始注册者,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。逾期未申请者,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。
3、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,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,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。延续注册的,有效期为3年。
1、二级建造师注册一次有效期为三年,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,要申请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,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时间为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,延续注册有效期为三年。
2、初始注册者,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。逾期未申请者,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。
3、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,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,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。延续注册的,有效期为3年。